为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,助力“双一流”创建,根据《河南工业大学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》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 领导小组
职责:统筹全校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事宜。
组长:陈复生
副组长:孙尚德 杨六栓 邓淼磊
成员:学科建设办公室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有关人员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办公室。
职责: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;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协调,负责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起草、意见征求和论证完善等工作。
办公室主任:王学梅 卢娜 马松林
办公室成员单位:学科建设办公室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
(二) 学科建设办公室专项组
工作职责: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,负责ESI建设、学科评估、特色骨干学科及各类重点学科立项建设、“双一流”学科建设等材料收集、审核、汇总。
组长:孙尚德
副组长:王学梅
成员:学科建设办公室有关人员
(三) 教务处专项组
工作职责: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,负责本科专业、课程新增建设(包括一流本科专业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、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)等材料收集、审核、汇总。
组长:杨六栓
副组长:卢娜
成员:教务处有关人员
(四) 研究生院专项组
工作职责: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,负责学位点培育新增建设、研究生培养等材料收集、审核、汇总。
组长:邓淼磊
副组长:马松林
成员:研究生院有关人员
二、评估学院
粮油食品学院、粮食和物资储备学院、机电工程学院、土木工程学院(建筑学院)、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、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、化学化工学院、生物工程学院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电气工程学院、环境工程学院、管理学院、经济贸易学院、外语学院、理学院、设计艺术学院、新闻与传播学院、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,共计19个学院。
三、进度和任务
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各专项组按照既定工作任务统筹考虑,共同推进、交叉协作。
(一) 工作启动
2023年7月7日之前,通知所有评估学院按照《河南工业大学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》安排部署工作。
(二) 时间节点
1、数据材料收集整理阶段。2023年8月15日之前,各学院对标本单位学科规划发展目标,梳理学科建设目标完成情况,并将《XX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表》、《XX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专项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》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:xkjs@haut.edu.cn。
2、数据核查阶段。2023年8月25日之前,各专项组对学院材料进行整理核对,对数据存在疑问的学院,完成材料的补报更新。
3、初稿撰写阶段。2023年9月5日之前,学科建设办公室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研讨形成《河南工业大学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》中期评估报告撰写的基本思路,各专项组完成对应任务的初稿撰写工作;9月13日之前,完成《河南工业大学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》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撰写工作。
4、研讨论证修改阶段。2023年10月13日之前,学科建设办公室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配合发展规划处完成《河南工业大学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》中期评估报告的研讨论证修改工作,形成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。
5、修改完善阶段。2023年11月15日之前,学科建设办公室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配合发展规划处补充修改完善,完成《河南工业大学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》中期评估报告。
(三) 材料时间范围
学校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涉及要素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到2023年9月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级领导班子要牢牢树立“校兴我荣、校衰我耻”的主人翁意识,充分认识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领导,明确分工、落实责任,做好统筹协调。
2.加强沟通,协调推进。各专项组之间以及专项组内部成员之间,要注意信息交流、资源共享,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,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。
3.保质保量,按时完成。质量是成功的保障,各专项组、相关学院要强化质量意识、责任意识,以科学严谨、求真务实的态度,扎实做好各项工作,为学校“十四五”总体规划中“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中期评估”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。
联系方式:
学科建设办公室:陶老师 67758625 18623718755
教务处:赵老师 电话 67756272 18623718392
研究生院:张老师 电话 67756272 18623717183
五、其他
《XX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专项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》将通过微信或邮箱发送至学院主管学科领导。
学科建设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
2023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