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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河南工业大学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固定资产和“双一流”资金采购更新工作的通知
时间/2025-12-24 来源/ 浏览/

各项目负责人:

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补充“十四五”时期“双一流”建设和创建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数据的通知》,按照学校工作部署,现启动《附表3-4 河南工业大学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明细表》和《附表3-5 河南工业大学“十四五”时期“双一流”资金采购管理情况统计表》更新工作。为统筹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,现将更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内容

(一)附表3-4 河南工业大学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明细表

项目负责人梳理2025年6月30日以后使用“双一流”资金支付的单台(套)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资产,并按照示例完成附表3-4的填写。

(二)附表3-5 河南工业大学“十四五”时期“双一流”资金采购管理情况统计表

项目负责人梳理2025年6月30日以后使用“双一流”资金支付的各类采购情况,并完成附表3-5的填写。

二、工作程序及材料报送

河南工业大学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固定资产和“双一流”资金采购更新工作程序如下:

(一)项目负责人填写附表3-4和附表3-5(12月24日-12月26日)

项目负责人(详见附件1)组织经费使用单位完成3-4和附表3-5的填写。附表3-4和附表3-5的纸质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26日16:00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B506,电子版(word + pdf 版本)发送到学科办邮箱xkjs@haut.edu.cn。

(二)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料复核12月27日-12月29日)

学科建设办公室整理并汇总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附表3-4和附表3-5,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。复核后的附表3-4和附表3-5经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领导签字后于12月29日17:00前提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B506,电子版发送到学科办邮箱xkjs@haut.edu.cn。

(三)学科办协助完成定稿(12月30日-12月31日)

学科建设办公室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完成附表3-4和附表3-5的定稿工作,并提交河南省教育厅。

联系人:徐琴 18623718362


学科建设办公室

2025年12月24日